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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yahoo舊文)

 

部落格上沒幾篇文字,應當是成立沒多久吧

妳的目的只在發洩怨懟  散播恨。

我相信很多人也都收到相同的留言~~ 

 

 


 

安安丫格友 歡迎你有空也來參觀我家

<><><><><><><>部落格標題:
生命並不是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,無論處境是好是壞,盡力做到最好就可以. <><><><><><><>部落格描述:歡迎參觀批評指教 ^..^
我本將心照明月.奈何明月照溝渠 ^)(^
你好,歡迎參觀我的部落格!
這裡有可恨劈腿男照片ㄛ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
從男歡女愛,到變心、劈腿的過程,

即使是男女主角自己也未必理得清,

何況兩性感情的事,既要公諸於世

可以簡化到用對錯的二分法論斷嗎?

妳貼了自己的相片,擺明就是要玉石俱焚。

恕我直言,我真的不認為那位大妳 19歲的男士會如何︰

笑話一樁? 顏面盡失? 天譴? 報應? 懺悔……?

 

當心,那位長妳一代的男士若要提告,成罪的可能性是 100%

別賠了夫人又折兵,若照妳自己的敘述~早已賠了好幾年了!

爆料當然可以,但合宜的爆料方法請多注意吧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延申閱讀︰爆料的道德

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blog.udn.com/fibc/190828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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